现将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实施方案发在这里,供大家研读。
机场路小学职称评定方案(修订案) 为落实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强化校务公开,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作为推荐评审教师职称的依据。 一、指导原则 1、德勤绩能兼顾原则,适当量化,全面考评。 2、发挥考评机制的引导作用,引领广大教师既注重工作业绩又注重日常工作及教师人格风范。 3、适当向年龄偏大、教龄较长的教师倾斜。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及学术委员会主要人员 组 员:学术委员会成员 职 责:周密组织、遵循原则、依据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鉴定、按局要求组档上报。评审小组成员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由组长提名变更。 三、基本条件 1.教师资格证(符合规定) 2.继续教育证(达到相应学分) 3.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6年。 评选高级职称,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4.近一年,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违反《机场教师工作作风纪律的底线规定》之一者,视为师德考核结果不合格)。 5.评选一级职称,近四年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评选高级职称,近五年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 6.达到《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或《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基本条件的方可参评。 四、评审内容:(参照依据《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改制定) 1.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按满工作量计算(因本人因素造成工作量不满的或近一年因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二十天的,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2.发表论文: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关于论文的相关规定(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论文集等)按相应档次计入本项成绩。 3.获奖情况说明: (1)单项教育教学技能大赛按素质赛和优秀课标准减半计算;成果奖与优秀课同等标准;辅导奖、教学教研论文论著等按上述下降一格计分即国家级按省级分值计算,市级按区级计算,区级按区级分值减半计算。 (2)无论各种奖励,同一次活动或同一次任务无论证书多少均按最高成绩计分一次。 (3)辅导学生奖:辅导学生团体比赛奖励,区教育局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按上述标准计分,其他部门组织的,比赛辅导奖减半计分;辅导学生个人比赛奖励,主要辅导教师按照最高个体奖项者减半计分,不累计,属于多人辅导则按固定分来分配。 (4)成绩累计均为任现职以来的成绩。 (5)教师发表论文及各项工作业绩累计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标准的国家级最高分,累计超过国家级一等奖得分的按国家级一等奖计分。 4.学历:按最高学历记分,其他学历不重复记分。 5.工作能力:按满分计算(出现重大失误或教育教学能力太差,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按实际能力记分)。 五、职评程序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教师,均可向学校评聘 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初录推荐:先进行自评打分,如实提交材料,然后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审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考核打分,最后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名额的双倍数量初步录取候选人。(根据上级职改办要求,学校具有的评职称名额按比例逐年使用。) 3.组织考核: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再按候选人的德勤绩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最终确定人员名单。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教师监督。 5.上报:根据名额要求,上报本校参评教师名单。 注: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6月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如与区级职改办评审要求有悖之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石家庄市机场路小学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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