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付娥 于 2022-6-28 16:25 编辑
项目式学习的前身是20世纪初威廉•克伯屈提出的设计教学法,主张学生基于已有的知识经验,主动构建知识体系并制定相应学习计划,围绕计划去探索实践、进而解决问题。该教学法很快在初级中学广泛应用于教学,并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拓展内涵。 项目式学习通俗总结为:以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项目实施,最终以产品形式呈现,学生在参与过程中逐渐建构知识体系、掌握必备技能、实现综合发展的教学模式。形目是学习的特征: 1. 项目是真实的、有意义的,并与多学科内容深度交融 项目式学习中的问题通常是复杂且真实的,十分具有挑战性,解决起来需要依托某一刻的理论,在融合多学科知识背景,耗费很长时间持续开展探究活动。 2. 学生发挥主体作用,多主体互动 在项目式学习的探究过程中,学生处于主体地位,组成多个探究小组,通力协作,自行设计探究环节,组内的每个成员密切合作,发挥共同体的作用,才能获取最佳成果。老师只是起到引导和监督的作用,不会过多参与其中。 3. 掌握核心知识,建构知识体系 项目式学习的目的是让学生在掌握核心知识的基础上,实现新知识的迁移、在新环境中的应用,从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来看是一个归纳总结,构建个人知识体系的过程,也是科学思维的形成过程。 4. 公示最终成果 项目式学习不同于其他教学方法的地方在于,项目探究结束时,要有课呈现的成果,形式多样,可以是音视频类的多媒体作品,也可以是总结报告或小论文等。 5.注重评价与反思
项目式学习比较重视多元化的评价,学生可以阐述探究过程及成果,自我评价,也可以小组内互评,评价包括对过程的评价和对结论的总结性评价。从评价中反思失误和收获,进而提升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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