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学教师很难做啊!对待学生,不能打、不能骂、甚至重话都不能说。要不然种种帽子就会给你盖下来:体罚、伤孩子自尊、不理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还是希望还给我们教育的惩戒权的。教师的职责赋予了教师教书育人的任务,同时教师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者角色、指导者角色、集体管理者角色,决定了教师如果没有教育惩戒权,教育活动过程就无法顺利进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越来关注孩子的发展 ,教育中师生关系由原来的师道尊严渐渐的变为提倡民主和平等,提倡维护学生的尊严和权利,提倡以儿童为中心,这本是一种积极的现象和趋势,但在实践中往往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教师和学生不仅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地位,而且在教育中也变成了平等的地位,一切要以学生的意愿为主,即使学生犯了错误也不应批评和指正,否则就是体罚,其实这是对学生的不尊重,不负责任。个人认为,这种畸形的、不健康的师生关系是非常危险非常可怕的。在这种不正常的师生关系中,在教师面对学生犯错误都不能管教的情况下,我们常常生出一种无力感和无奈. 不让惩戒对于学生来说没法培养他的责任感。小学生往往因为年龄小,意志薄弱,容易犯错,也容易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感到害怕甚至逃避责任。教育中使用惩戒,不是为了惩而惩,而是使违规的学生为自己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教育中的惩戒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教育,让学生明白自己的错误所在,应承担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
适当的惩戒可以培养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 。 现在的小学生,在家里是受到百般呵护,千般宠爱,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习惯,听到的多是你是最棒的、你是最聪明的这样的称赞,不能接受任何人提出的意见或批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一味使用赏识教育,那么,赏识就会变成纵容。正如马卡连柯所说,教育的任务是要激励儿童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在这方面,惩戒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是小社会。正如杜威所说,学校即社会,学生的学校生活不是与世隔绝的,学校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意义。学校不能脱离生活。在社会上,凡是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在学校中,学生的犯错行为也应当受到教师的惩戒。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言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果学校能够形成当惩必惩的良好风气。那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会相应地减少。而且.当学生真正迈向社会时,他们也就更加顺利地适应社会生活.为社会的进步作出更多的贡献。 总而言之,教师合理适当惩戒对学生发展和社会发展来说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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