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华区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大会精神,切实解决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将以下情况或行为列为学校教师工作作风纪律不可碰触的底线: 1.日常传染病与疫情的上报出现漏报、瞒报、迟报,造成相应后果的情况; 2.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出现惩罚性作业、为学生有偿补课、为学生推荐或要求学生去培训机构参加辅导班等行为; 3.私自乱订教辅材料、向学生推荐教辅或要求学生购买推荐品等行为; 4.收受家长礼物、礼金,或不经学校批准,私自收费,利用职务之便获利等行为; 5.出现旷课、旷工、误课,或不遵守学校请销假、调课制度的情况; 6.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伤害学生自尊、对学生侮辱、性侵猥亵的行为; 7.上课不负责任,任凭学生上课时混乱打闹以及教师上课期间接打电话的行为; 8.因责任心不到位或不按程序进行教学,造成学生校园或课堂伤害事故发生的情况; 9.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工作落实不力、不遵守各级部门的规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况。 对于违反以上工作作风纪律底线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相应的追究处理: 1.记入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档案; 2.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取消当年职称评聘晋级资格; 4.按照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扣发绩效性工资; 5.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此规定于2022年9月1日经校委会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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